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中央财政2018年将取消对行业协会拨款

标签: 时间: 阅读

 10月27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有关经费支持方式改革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里面提到在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财政拨款的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将适宜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强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

    今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脱钩的时间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于7月底前将推荐试点名单报送民政部,并逐个制定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第一批试点后,将在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

    同时《方案》还提到,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财政拨款经费渠道不变;用于安置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资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要求,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稳步推进,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加快脱钩,中央财政对原来有财政预算支持的行业协会商会按原经费管理渠道继续给予一定支持。

    此次的《通知》提出,以2015年财政拨款数(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为基数,以2016-2017年为财政拨款退坡过渡期,实现中央财政直接拨款与脱钩进度挂钩并逐年递减。具体是:对2015年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在过渡期内分别按基数的100%、100%给予支持;对2016年脱钩的,在过渡期内分别按基数的80%、80%给予支持;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脱钩的,在过渡期内分别按基数的80%、60%给予支持。

    从2018年起,中央财政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拨款。用于安置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资金,仍按原规定执行;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离退休人员经费,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另行明确处理方式。

    同时,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财政拨款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还特意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比照制定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拨款过渡办法,过渡期不超过2017年底。

    据悉,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

    虽然行业协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避免的是由于缺少监管,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企业负担。

    例如,审计署公布的2013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显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3年在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费1418.55万元;中华医学会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将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1.14亿元收入存放账外。


相关:

cilogo.jpg 版权所有:潍坊市金岭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182 5361 6980
网址:www.sdjlfs.com 鲁ICP备16043319号-1